混合性贸易战略的变动
一是对外经济活动的政策目标必须进行重大调整。必须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外贸活动始终倾注全力去出口创汇和追求贸易顺差。制定和实施这种政策目标固然有其客观需要和一定的必然性,但是,从协调发展和获取经济福利的基本要求来看,它的缺陷却是相当明显的。为了推动更多的出口,人们可以不惜严重亏损甚至不计社会代价。其实,它多少还停留在数百年前重商主义政策思路的层面上。从长期来看,这种做法既会带来众多不必要的国际经济摩擦,又将大量物质财富让与外国人享受而只是换回一些用于国际清偿的手段,更可能由此导致国内外经济的严重失衡。
可见,这种偏重出口与贸易顺差的政策目标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外贸发展的客观要求。这就是说,在新的经济背景下,从出口创汇转换为国际收支平衡,进而实现外部平衡与国内经济发展的协调统筹,应该成为我国外贸的基本政策目标。诺贝尔奖得主米德的重要理论贡献之一,就是论述了一个开放的经济体系应该实现内部(国内)与外部(国外)的双重均衡。其中的外部均衡就是指国际收支的平衡。按照后来学者的阐述,这种均衡的实现是同采取比较中性的(即不明显偏重出口)的贸易制度紧密相连的。应该说,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已大致奠定了推行这个政策目标的客观基础。
同样,我国原先引进外资的政策目标在于尽可能多地吸收外国直接投资。这样做,有效地解决了两个大问题。一是大大缓解了我国当时资本比较匮乏的局面,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二是由此迅速扩展我国的加工贸易和有关行业的经济规模,从而显著增加我国国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
二是相关政策手段应当进行大力变革。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大力鼓励出口贸易,这本无可非议。然而,在出口创汇和获取较多贸易顺差这种指导思路的支配下,我国采取的不少政策手段却存在着明显的偏差或缺陷。
三是外贸业务的目标函数需要重新确立。长期以来,在追求出口指标或外汇额这样指导思路的影响之下,我国具有多种所有制性质的出口企业或贸易公司就有了五花八门的目标函数。例如,国有企业或公司的领导人有的是为了确保经济稳定以保持就业水平和基本收入,有的是在追求业绩以获取上级的青睐,有的立足于维持现状以求无过,有的甚至主要考虑的是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问题。他们中间很少有人能够去实现利润最大化或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且实际状况也不太允许他们这样做。相反,比较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外贸业务目标,则主要体现在部分民营或私营企业的贸易活动中,可它们的国际经济运作还在受到制度和政策的很大限制。更值得强调的是,由于我们原先着眼于大力鼓励出口额的增长,因此,政府有关的政策措施实质上一直在支持或默认这些大相径庭的企业目标函数。